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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息日:點樣遵守
根據神嘅教導,時間唔係按人嘅年代學去計算。聖經──信徒嘅信仰準則──教導我哋點樣行義和活喺聖潔中。因為未有聖潔,無人可以見到神。
當神造天體嘅時候,祂話:「天上要有光體,分晝同夜;光體要作記號,定節令、日子同歲月;又要作天上嘅光,照亮地。」 於是就照神所命的成了。神造了兩個大光:较大的光掌管白晝,较小的光掌管黑夜;又造了众星。神把这一切都安置在穹苍,照亮地面,掌管白晝和黑夜,把光从黑暗中分开。神看着是好的。创世记 1:14–18。
同樣地,當祂創造宇宙和其中所有萬物時,祂就如此標誌時間的段落:「有晚上,有早晨──這是第一日」;「有晚上,有早晨──這是第二日」,以此類推,直到第六日。創世記 1。
晚上:指 morning 之前的一段時間。佢通常持續12個鐘,又叫黃昏、夜晚、夜色同黑夜。箴言7:9。佢由一日嘅日落開始,到第二日朝早日出為止。
晝:指兩個日落之間嘅時間,通常相等於24小時。利未記23:32。早晨:指兩個夜晚、兩個下午之間,或由日出至日落嘅12小時時段。亦稱一日。約翰福音11:9。
未有光之前,先有黑暗。因此,喺24小時循環中,夜晚先於白晝。
而家計日嘅方法,由午夜到午夜,係錯誤嘅。呢點已經畀但以理先知預言過。佢話:「佢要向至高者說亵渎嘅話,迫害至高者嘅聖徒,並且要改變時辰同律法。」但以理書7:25,第一同第二部分。
如果一日由午夜開始,咁夜晚就只得六個鐘,而白晝就得十八個鐘,但耶穌話白晝有十二個鐘(約翰福音11:9)。
一日點可以由午夜開始?凡係對時間唔明白嘅人,就唔能夠正確咁遵守主日。
根據對神子民嘅指示,安息日要由日落算到日落。按現代人嘅時間計算,一日──即光亮嘅24小時──係由朝早6點到下午6點。但正確嘅算法係由日出算到日落。
當尼希米想糾正當時人民嘅違規行為,一到日落嘅陰影籠罩住耶路撒冷城門,佢就命人關閉城門。我哋引用經文,好了解我哋自己應該點樣行。
嗰陣時,我見到猶大有人喺安息日踩酒槽,又拎禾束用騾馱入嚟,仲有酒、葡萄、無花果同各式各樣嘅貨物,都喺安息日帶入耶路撒冷;我就喺佢哋賣糧食嗰日當面責備佢哋。城裏又有住咗嘅推羅人,佢哋帶咗魚同各樣貨物入嚟,喺安息日喺猶大同耶路撒冷賣畀人。於是我就對猶大嘅貴冑說:「你哋做緊呢件惡事,褻瀆安息日。」 你哋嘅祖先唔係都係咁做㗎咩?我哋嘅神唔係因此而降呢啲災禍喺我哋同呢座城㗎咩?而家你哋竟然仲喺安息日褻瀆,令神對以色列嘅烈怒更加加劇。到咗安息日前,耶路撒冷城門嘅陰影開始拉長,我一發令就關咗城門,吩咐佢哋要安息日完之前唔好開;又派咗幾個細佬守住城門,唔畀人喺安息日拎貨入嚟。於是,賣各種貨物嘅商人同賣家就一兩次喺耶路撒冷城外過夜。所以我向佢哋抗議,對佢哋講:「你哋點解要喺城牆外過夜?如果你哋再咁做,我就會拘捕你哋。」從嗰日之後,佢哋就冇喺安息日嚟。尼希米記13:15–21。
以上所寫的,都係為咗教導我哋。
如果一個基督徒唔識得時機同方式──因為萬事都有佢嘅時機同方式──佢就唔能夠喺愛心上達到完美,亦唔會成為神所要求嘅完全人。太5:48、提後3:17同西3:14。他就要蒙主責備,主說:「我未見你對神所作的工盡都完全。」(啟示錄3:2)而這些工,就係義的工夫,就係約翰所講的愛。(約翰一書3:18)
喺歐洲國家,好似英國,一年入面有啲日子,照而家嘅日曆,天光可以捱到晚上九點先黑。照聖靈向以賽亞所默示的,我們在主日裡,不可理會任何世俗的事;見:
你若能保守你的腳不踐踏安息日,不照你自己的心願行事,在我聖日裡,若稱安息日為喜樂,稱主的大日為可貴的,
你就可以以主為樂,我必使你騎行在地上高處,並以你祖雅各的產業養活你。因為這話出於主口。」(以賽亞書58:13–14)。
就好似以前咁,我哋喺嗰日都唔可以煮嘢食。因為經上咁講:
「六日要作你哋一切嘅工,但第七日要成為聖日,作為向耶和華守聖安息日;凡做嘢嘅,都要被治死。安息日,你哋要住喺各處,都不可生火。」出埃及記 35:2-3。
有人爭論話,呢條律法適用於古代以色列,當時點火要費體力。然而,神是不變嘅。就算喺西奈山律法未頒布之前,神都咁講:
「你哋要幾耐先肯遵守我嘅誡命同律例?」出埃及記 16:28。喺此之前,摩西已經咁樣教導百姓:
「耶和華咁講:『聽日係安息日,係耶和華嘅聖安息日;你哋想喺爐度焗嘅,就焗;想喺水度煲嘅,就煲;多餘嘅,就留返畀自己,留到聽日先食。』」出埃及記 16:23。
留意佢哋要將食物焗好或者煮好,剩低嘅就留返做安息日。所以,食物要預先整好先擺起嚟。
今日我哋要遵守安息日,就方便得多。我哋有煤氣爐、雪櫃、照明同電力、自來水等等。就算冇呢啲條件,只要心志願意,都可以遵守,因為呢個就係我哋對耶穌之愛嘅證明。約翰福音14:15。
我哋可以喺安息日前(即星期五日落前)或者安息日後日落做所有必要嘅事。因為我哋相信,凡愛神嘅人,神就使萬事互相效力,成就益處。羅馬書8:28。
有咩可以將我哋同神嘅愛隔開呢?飢餓、赤身露體等等?冇嘢可以將我哋同神嘅愛隔開──連遵守祂誡命都做唔到。羅馬書8:35。
正如我哋喺以賽亞先知所顯示嘅主旨意中見到,我哋唔可以行自己嘅意思,亦唔可以喺祂嘅聖日講自己嘅話。以賽亞書58:13。
但有啲人就違背呢點,聲稱主嘅安息日唔係主嘅日子。佢哋提出啲虛假嘅理由。佢哋唔堅守真理,因為佢哋本身冇真理。佢哋話主嘅日子而家係星期日,憑住自己嘅計算同推測,以為耶穌喺嗰日復活。凡係咁諗同咁信嘅人,都未真正明白神嘅話語。
既然接受神嘅誡命係得智慧、敬畏主同埋「認識神」嘅先決條件,唔接受誡命嘅人就唔會得智慧、敬畏主,亦唔會認識神。(箴言 2:1–6、28:7–9、10:8)
冇遵守神誡命嘅教會,教義錯誤處處;同樣,唔遵守祂誡命嘅人,都唔明白神嘅話語,因為呢個係明白嘅先決條件。有啲教會雖然有誡命,但唔遵守,所以唔愛神。約翰福音14:21,15:9–10。
耶穌愛世人,並以死證明祂的愛。祂而今要求我們以遵守祂的誡命來證明我們的愛:「你哋若愛我,就要遵守我嘅誡命。」(約翰福音14:15)祂只愛那些愛祂的人。
箴言 8:17。聖靈又啟示,我們為基督的緣故是愚拙的。林前 4:10。又說:「人不可自欺。若有人自以為有智慧,就該成為愚拙,好使他真有智慧。」林前 3:18。
一星期第七日,還是每七日一次?當主創造天地時,祂設立了時間的劃分:週、月、年。七日為一週,三十日為一月,十二月為一年。
當祂將以色列人從埃及領出時,祂指定亞比月為祂子民的正月。今日,此月相當於三月至四月,涵蓋了三月的部分及四月的一部分。主為星期命名:第一日、第二日、第三日、第四日、第五日、第六日同第七日。神稱呢日為安息日,因為喺嗰日佢安息咗,所以就分別為聖同賜福畀呢日。
分別為聖就係分別。所以,佢將嗰日分別出嚟作安息,並且因此賜福畀呢日。
祂的安息日是固定嘅:就係星期七日。但以色列人嘅安息日係流動嘅,即係會變動。因為主所命定嘅重大節期嘅第一日同最後一日,會喺星期嘅唔同日子,成為「聖安息日」或者節日。利未記23:32同其他經文參考。
第七日安息日係有秩序,而每隔七日先有安息日就係無秩序。試想像如果每個人都喺唔同嘅日子去會堂,各自想守自己嘅安息日。
就連神所設立、並且稱之為「你的安息日」的安息日,都有秩序。只要細心讀經文就可知,一年之中有特定時候被分別出來。神所設立的事都充滿智慧,因為祂是完美無缺的。
有人會指出耶穌所講:「我父到如今仍然作工,我也作工。」(約翰福音5:17),又或者使徒保羅所講:「要作工,要日夜勤力,免得使弟兄姊妹成為重擔。」(帖撒羅尼迦後書2:9)。但佢哋忘記咗主人亦都講過:「你哋要作工,不是為那必壞的食物,乃是為那存到永恆嘅食物。」
約翰福音6:27。
耶穌的工作是事奉,被呼召的人的工作也必須如此。因此,他們可以像天父一樣,昼夜工作。
先知和使徒所用的語言,與聖經中神所用的語言是一致的,因為他們是受祂感動,並且是祂的代言人。
所以,當聖經記載彼得和約翰上殿禱告時,就提到當時是第九時。而這個時段,就相當於他們所稱的第十五時,即下午三點。但由於日出在早晨,而一日有十二個時辰,第九時就成為他們慣常所稱的下午三點,或現時紀年法中的第十五時。
當約翰喺拔摩島寫《啟示錄》嗰陣,佢講:「我被聖靈感動,進入主日……」(啟示錄1:10)。呢段受感而寫嘅語言,其實就係神感動以賽亞所寫嘅:
「你若以安息日為喜樂,以主嘅聖日為聖潔,不照自己嘅道路去行,不追求自己嘅私意,不講自己嘅話語──你就可以以主為樂,我必使你騎行在地上嘅高處,讓你得你祖雅各嘅產業;因為這是主嘅口所吩咐嘅。」
以賽亞書 58:13-14。使徒就係咁做嘅;佢稱安息日為主嘅日子。
對神嚟講,時間可以係十二個鐘、一日、一年、一千年,或者一段時間,又或者一個場合。
因此,祂嘅日子亦可以係祂嘅安息日,或者係祂降臨嘅日子,又或者係一個時間段。但係祂嘅意思由上下文就已經好清楚。因為住喺我哋入面嘅聖靈向我哋啟示呢啲事,因為祂探察萬有,連神深奧嘅奧秘都探察得通。林前2:10。
有人以為因為主提到雅各做父親,就係講緊地處巴勒斯坦嗰個名義上嘅以色列。但要留意使徒保羅講嘅話:
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卻是自由,她是我们母亲。
因為經上寫住:「你呢個唔生育、唔生仔嘅婦女,要歡喜;你呢個唔係喺陣痛中嘅婦女,要裂開嚟呼喊,因為荒涼婦女嘅兒女多過有丈夫婦女嘅兒女。」但係我哋,弟兄姊妹,就係照應許做兒女,好似以撒咁。所以,弟兄姊妹,我哋所生嘅係自由婦所生嘅孩子,唔係奴僕婦所生嘅。加拉太書5:26–28、31。
因此,我哋呢班信主嘅人,就係應許畀亞伯拉罕嘅後裔,係由佢支系出嚟嘅先祖,亦都係應許之子以撒嘅後裔。正如我哋──呢班應許畀亞伯拉罕嘅人──多得如同天上嘅星同海邊嘅沙。創世記15:5、22:17同32:12。
但有人說,無人可以守誡命,連一個義人都冇。然而,喺西奈山賜律法之前,聖經就話亞伯拉罕遵守咗主嘅誡命。上帝自己都話亞伯拉罕會吩咐佢嘅後裔遵守主嘅道路,行事有公義有公平;見:
主就說:「我行將要作的事,豈可瞞住亞伯拉罕呢?因為亞伯拉罕必定成為大而強的列國之祖,地上的萬國都要藉著他得福。我都知道他要吩咐他的眾子和他的後裔遵守主的路,行公義、辦正事; 好叫主照祂對亞伯拉罕所講嘅話去成就俾佢。」創世記18:17–19。正如問卷所顯示,主嘅道路同主嘅公義就係祂嘅誡命。瑪拉基書2:8–9同詩篇119:172。而神嘅公義係永恆嘅。
詩篇 119:142。凡行義的,就如祂有義,正如約翰一書 3:7。
神向亞伯拉罕為以撒作見證,說:
「因為亞伯拉罕聽從我話,遵守我所吩咐的,就是我的律例、典章和誡命。」創世記 26:5。此外,聖經記載撒迦利亞和他的妻子伊利莎白都是義人。他們之所以成為義人,是因為他們遵守了上帝的公義,並遵守了祂的誡命;見:
在猶太王希律的時候,有位撒迦利亞,屬於亞比雅班的祭司,他妻子是亞倫的後裔,名叫伊利莎白。他們二人都曾在神面前有義,行事無可指責,遵行主的一切誡命、律例。路加福音1:5–6。耶穌之母馬利亞的丈夫約瑟,也是義人。馬太福音1:19。
因此,凡行神嘅義──即係遵守祂誡命嘅──就好似神一樣有義;見:細路仔,唔好畀人呃:行義嘅人,就係義人,正如佢係義人一樣。約翰一書 3:7。
唔信神誡命嘅人,行唔到佢哋,因為律法係因信稱義。羅馬書 3:27、31。而呢啲誡命唔係重擔,正如約翰喺聖靈感動下所講。約翰一書5:3。凡不遵守這些事的,就住不穩在神裡面。約翰一書3:24。所以,父的愛也不能住在他裡面。約翰福音14:9-10。
但有人就引用聖經經文,卻硬要經文說他們想聽的話。其中一處是使徒所說:「你倆守日子、月分、年分」。又或者:'不可有人因你所吃的、喝的,或因安息日,论断你。'雖然我哋已經討論過呢點,但為咗再次揭開因恩得稱義者面上嘅面紗,就再嚟集中講一次。
就好似我哋引用嗰啲規定「大安息日」嘅律法時所見,當時有嚴肅嘅日子、嚴肅嘅月份同嚴肅嘅年份。
而呢啲都係喺保羅嗰陣時猶太人所遵守嘅。呢班猶太人就想逼住加入「道」嘅外邦人去遵守呢啲日子,話佢哋如果唔咁做,就唔係遵守律法。佢哋仲堅持話,要割禮先至可以成就摩西嘅律法。
呢件事就令保羅寫咗《加拉太書》,專門處理呢個問題。
總之,正如《希伯來書》作者所講,上帝廢咗第一約,去立第二約。第一約要遵守聖潔嘅條例,包括獻食物、飲品同祭牲。
希伯來書 9 章。另外,好似「不可摸」、「不可拿」等等嘅誡命──希伯來書作者就形容佢哋係律例。歌羅西書 2:20–21。但基督就廢除咗呢啲冇辦法令我哋成全嘅條例,佢刪咗、拆咗我哋因條例而欠咗嘅欠據,並且拎出我哋中間,釘喺十字架上。西2:14。所以,既然佢哋只係暫時要遵守嘅條例,當嗰位將來美福嘅大祭司耶穌嚟到嘅時候,祂就廢咗舊嘅,立咗新嘅;祂廢除咗喺西奈山所行嘅,而確認咗喺摩押地所行嘅。
所以以賽亞先知說:「宰牛的人,好似打人的人;獻羊羔的人,好似刨狗喉的人;獻素祭的人,好似獻豬血的人;燒香的人,好似為偶像祝福的人。他們各人揀自己所行的道,他們的靈魂在他們的可憎惡的事中得享安息。」
以賽亞書 66:3。
所以,當先知們領受這些事時,他們想知道這些事是否針對他們自己的時代,就被告知這些事不是針對他們,而是針對他們所事奉的外邦人。彼得前書 1:11–12。
以賽亞寫下主藉着他所說的話:
「你哋嚟朝見我,邊個要你哋將呢啲嘢帶喺手入面,踐踏我嘅院呢?唔好再帶嚟虛空嘅祭物;香品係我憎惡嘅,月朔同安息日,並一切大聚會,我都唔能忍受;呢啲罪惡,連那嚴肅嘅聚會,我都憎惡。」 你哋嘅月朔同你哋嘅嚴肅會—我心靈都憎惡佢哋;佢哋已經成為重擔,我疲於擔當。以賽亞書1:12–14。
不過,你細心睇吓成段經文,再查吓利未記23章,就會見到主講緊乜嘢:會眾聚集,就係你哋嘅節期(見利未記23:1, 8, 9, 17, 21, 28同29)。所以,嗰啲安息日就係你哋嘅安息日。
主又藉何西阿說:「我必廢掉她一切的喜樂、節期、月朔、安息日,以及一切的節日。」 何西阿書2:11。之後主又再次說:「我要永遠作你丈夫;我要在公義、公平、慈愛、憐憫中,定情與你。」
「我要以信實待你,你必認識我。」(19至20節)。主又藉耶利米警告說:
「耶和華如此說:你哋要謹守你哋嘅性命,喺安息日唔好扛負任何擔子,亦唔好帶入耶路撒冷嘅各城門。
亦不可在安息日從你屋裡背負擔子出去,也不可做任何工作;但要聖守安息日,正如我吩咐你列祖咁。主話,如果你哋謹慎聽我話,唔好喺安息日將擔子帶入耶路撒冷城門, 並要守聖安息日,什麼工都不可做;那時大衛家的君王、王子,連他們的臣僕、猶大的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,都要坐着車騎着馬,從這城的大門進入。這城必永遠有人居住。但係如果你唔聽話,唔守聖安息日,唔喺安息日嘅時候帶任何負擔入耶路撒冷嘅城門,咁我就會喺佢嘅城門點起一場火,燒盡耶路撒冷嘅宮殿,而且火都唔會熄滅。
耶利米書 17:21-22、24-25 及 27。
安息日除咗係創造嘅紀念,亦都係神同祂子民之間嘅記號;見:
「我又賜給他們安息日,為我同他們之間的記號;好叫他們知道,我──耶和華──是聖別他們的那位。」
「要守我嘅安息日為聖,好作為我同你之間嘅記號,使你知道我係你嘅主──你嘅上帝。但係嗰班細路都向我背叛,佢哋冇行我嘅律例,亦冇守我嘅誡命──人若遵守,就必因佢得生; 佢哋玷污咗我嘅安息日;所以我宣佈我會將我嘅烈怒傾倒喺佢哋身上,喺曠野向佢哋施行我嘅忿怒。然而,我因我嘅名而收手,免得喺我帶佢哋出嚟嗰啲列國眼前,使我嘅名被褻瀆。我又在曠野向他們舉手,要將他們分散在列國,四散在各處;因為他們沒有遵行我律例,厭棄我典章,褻瀆我安息日,他們的眼目仍然仰望他們列祖的偶像。」(以西結書20:12、20–24)
當主喺西奈沙漠向眾人宣佈祂嘅律法時,祂親自從雲中發聲,講到安息日:'你要記住安息日,守為聖日。六日你要勞碌,做你一切嘅工作。但第七日是向你神耶和華守的安息日,不可作任何工作──無論是自己,是你的儿女,是你的仆人、婢女、牲畜,或是住在你那里的寄居者。因為神喺六日之內造咗天地、海同當中所有嘢,到第七日就安息咗;所以神賜福畀安息日,定為聖日。」(出20:8–11)
我哋睇返細節:廿章一開始就講:「當時神說出這些話,說:『我係你嘅主你嘅神。』」然後佢就開始直接向人民頒布律法。而呢件事喺申命記入面有清楚嘅記載,經文係咁講:「當日你哋喺何烈山站喺主你哋上帝面前,主對我講:『將呢班人招聚埋嚟,等佢哋聽我嘅說話,好叫佢哋學習,並敬畏我,世世代代都喺世上生活,又教導佢哋嘅子孫』;」
「你哋就走埋嚟,企喺山腳;嗰座山燒緊火,火焰直伸到天上,周圍漆黑、有雲、仲有好濃嘅大霧。」 當時,耶和華在火中對你說話,你聽見聲音,卻沒有看見形體。又因耶和華在火中對你說話,你不可再上去,免得你被山燒死。你當遠遠站開,不可近前,也不可在山腳下站立。  「你當遠遠站開,不可近前,也不可在山腳下站立。」  「你當遠遠站開,不可近前,也不可在山腳下站立。」  「你當遠遠站開,不可近前,也不可在山腳下站立。」  「你當遠遠站開,不可近前,也不可在山腳下站立。」  「你當遠遠站開,不可近前,也不可在山腳下站立。」  「你當遠遠站開,不可近前,也不可在山腳下站立。」  「你當遠遠站開,不可近前,也不可在山腳下站立。」  「你當遠遠站開,不可近前,也不可在山腳下站立。」  「你當遠遠站開,不可近前,也不可在山腳下站立。」  「你當遠遠站開,不可近前,也不可在山腳下站立。」  「你當遠遠站開,不可近前,也不可在山腳下站立。」  「你當遠遠站開,不可近前,也不可在山腳下站立。」  「你當遠遠站開,不可近前,也不可在山腳下站立。」  「你當遠遠站開,不可近前,也不可在山腳下站立。」  「你當遠遠站開,不可近前,也不可在山腳下站立。」  「你當遠遠站開,不可近前,也不可在山腳
此外,在列出誡命的經文中,我們還可以觀察到其他重要細節,例如:「但第七日是向你神──耶和華──當守的安息日。」不但以色列人不可在那日作工,連服侍他們的人、他們的牲畜,以及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,都不可作工。因為當時有仆人,亦有透過協議或通婚加入以色列人嘅外人。所以,上帝喺摩西面前講,吩咐佢咁教導以色列人:「你哋要有一條律法,歸化民要同本地人一樣。」(利未記24:22)
祂又說:「但有外僑寄居在你中間,若要守向耶和華的逾越節,凡屬他家的男丁都要受割禮;那时他才可以親近同守,成為本地人;但未受割禮的,都不可吃。本地人同寄居在你中間的外僑,要同歸於一法。」
出埃及記 12:49;利未記 24:22;民數記 15:16、29。
要強調嘅係,當上帝向人民頒佈祂嘅律法時,摩西仲未上山,所以亦未接收到刻有十誡嘅石版。但係第一份約已經立咗,所以佢包含咗典章制度嘅律法。當神賜祂嘅律法畀摩西嘅同時,亦都賜咗祂嘅典章、條令同審判畀佢;見:
「呢啲就係主喺西奈山,藉住摩西嘅手,立喺祂同以色列人中間嘅典章、審判同律例。」 利未記 26:46。
必須明白,雖然耶穌──祂將律法釘在十字架上──死後那些典章制度就被廢除,但由神設立並賜給摩西的條例和判斷卻並未被廢除。
所以神藉住瑪拉基先知說:「要記住我僕人摩西的律法,我喺何烈山喺以色列人眾面前所吩咐佢嘅,包括律例同典章。」(瑪拉基書4:4;利未記12:48)

Oli Preste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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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nviado por oliprest em 22/08/2026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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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magem de cabeçalho: raneko/flickr