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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神勝過一切
這個標題所表達的,正是神對人的要求。但實際上該如何實踐呢?這條誡命是否包含捨棄人際情感,還是僅指物質財富?讓我們來探討。

聖經經文吩咐:「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」(《申命記》6:5;《馬太福音》22:37;《馬可福音》12:30;《路加福音》10:27)。

當以色列民族中的兩個半支派請求摩西,希望定居在約旦河東岸——因為該地區適宜飼養牲畜,而他們擁有大量牲畜——時,摩西提出了一個條件。戰士們必須首先渡過約旦河,協助其餘支派佔領應許之地;唯有如此,他們才能返回自己的土地。

這場征服之戰並非一蹴可幾,歷時數年之久。在這段期間,這些戰士捨棄了家中的安逸與家人的陪伴,甚至與妻兒分離,只為與弟兄們並肩作戰。

同樣地,當耶穌差遣門徒時,祂也針對物質與家庭的割捨給出了具體的吩咐:「不要帶金、銀、銅在腰帶裡;也不要帶行囊、兩件袍子、鞋,或拐杖;因為工人得食物是應當的。無論進哪一座城或哪一個村莊,都要查問那裡誰是配得的人,就住在那裡,直到你們離開為止」(馬太福音 10:9-11)。為了完成這項使命,許多人不得不暫時離開自己的家園和家人。
這種全然的奉獻在現代門徒中並不被看好。如今,申請宣教職位的人通常會要求為自己及家屬提供經濟保障。然而,耶穌身為神,卻連自己都沒有確保有安身之所——因為祂連枕頭的地方都沒有(馬太福音 8:20)——更遑論那些跟隨祂事奉的人了。

愛神勝過一切,包括將家人託付給祂的看顧,並確信祂必會供應。為此,我們需要信心,這信心奠基於祂的應許:祂絕不會撇下我們,也不會丟棄我們。

此外,這還需要全心全意的奉獻。正如使徒保羅所警告的:「沒有一個當兵的會為世俗的事務分心,好叫那徵召他的人喜悅」(提摩太後書 2:4)。

當今最大的問題,在於試圖將個人的利益與神的利益調和,往往將神的計劃置於次要地位。人們以「兩人總比一人好」或「人獨居不好」為由,來為對婚姻的渴望辯護,卻遺忘了保羅、施洗約翰和以利亞所展現的捨己與獨身典範。

因此,真正愛神所帶來的影響,遠比我們所能想像的——或我們願意接受的——更加深遠且嚴苛。

Oli Prestes
傳道者
oliprest
Enviado por oliprest em 24/10/2026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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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magem de cabeçalho: raneko/flickr